香港新聞網7月29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獲悉,適用於五萬多名在二○○○年六月至一五年五月底入職的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計畫前日正式推出,合資格公務員可以在九月十七日起兩年選擇期內決定是否選擇延遲退休,須交回選擇書,到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起正式實施,即一般文職公務員可延長至六十五歲退休,紀律部隊人員則統一延至六十歲退休。
據知,公務員事務局已向各政府部門管方發出通告,並隨通告發出新指引,以“常見問題”形式闡釋計畫處理安排。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去年《施政報告》宣布,為配合增加勞動力的目標和回應現職公務員同事的訴求,經重新研究,政府同意讓二○○○年六月一日至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入職的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今年初,公務員事務局推出計畫具體方案做諮詢,隨後再推出終極優化方案,行政會議最後在六月十九日拍板通過。
本報知悉,公務員事務局在上周五(本月二十七日)已向各政府部門管方發出通告,公告公務員自願選擇延長退休年齡計畫即日起正式推出,通告主要內容說明選擇方案及執行細節,例如申請資格、選擇期及實行日期、短期延長服務安排、如何收回選擇書和認收回條等。據了解,五萬多名合資格公務員可於共兩年選擇期內,即九月十七日起至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交回申請延遲退休選擇書,而延遲退休正式實行日期由二○二一年三月十五日開始。
鑑於部分合資格公務員將會在選擇期內退休,公務員事務局作出特別批准,由上周五計畫正式推出日,至二○二○年九月十六日內滿原定退休年齡的公務員,可短期延長服務,以預留時間處理延遲退休申請。
另由六月十九日至上周五期間,據知,已按其意願獲准暫時留任的公務員共約二十人,他們仍符合在職條件,可受惠計畫。
為方便各部門管方局方執行計畫,公務員事務局隨通告發出新指引,透過常見問題形式,向管方闡釋計畫處理安排。
終極優化方案主要放寬項目,包括在新方案正式推行後的選擇期,由原方案的一年,延長至兩年;第二是選擇延長遲休者須轉用一五年新公積金計畫供款表,在指定年資的供款率維持不變,即當合資格公務員無間斷服務滿十五年至十八年以下,經特別安排,政府供款率維持百分之十七,直至年資達下一個供款率。
最後,加入“無微不至”安排,主動聯繫自六月十九日起快將達退休年齡或展開退休前休假的相關公務員,率先按其意願批准延長服務一段短時期,以符合參與計畫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