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報稱音響技術員的廿九歲女被告曾德秀,於月初承認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訛稱永久離港以騙取強積金,她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被朋友欺騙,案發時負債二、三十萬元,當時她月入七至八千元,但每月需還款五至六千元,在債務壓力下愚蠢犯案。
辯方又指被告本身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最近有腰痛問題,可能患有膽石或需於明年進行手術,望法庭輕判。裁判官王證瑜最終接納社會服務報告的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同案共有五名被告,涉案金額逾八十二萬,其中三名被告將於明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餘下一名則於今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