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因“瀆誓”而遭法庭褫奪議席、卻拒絕交還預支營運津貼的反對派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正面臨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法院、追討有關款項及全數薪津的官司。對於他昨日稱打算申請法律援助應對,有執業大律師質疑,一個熟知政治環境的資深政客屢屢明知故犯、觸犯法律,還要申請公帑打官司,這種做法不應受到鼓勵。
梁國雄昨日在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陪同下,得以在立法會大樓內舉行記者會,交代被追討全數薪津後的下一步行動。談及安排在立法會大樓見記者的原因,他聲言是為了可以身處“原本應該享有權力的地方”。至於現場不見其他反對派“同路人”,他主動稱“不等於其他人不理我,不過我費事煩人”。
在記者會上,梁國雄三番五次搬出鐵路安全、基建超支等無關的議題,造謠稱政府未有跟進有關事件,意圖轉移視線;又耍賴稱要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辯論,“講得贏我我就還錢”。
主動挑起司法糾紛
對於梁國雄打算申請法律援助,亞太聯盟總商會總法律顧問、執業大律師丁煌表示,香港擁有很健康、很完善的法援制度,以協助每位香港市民處理法律事務和困難、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價值觀念,但申請人獲得法援前,需經過“經濟資格審查”(Mean test)和“案情理據審查”(Merit test)兩道程序。
丁煌指出,以梁國雄的情況為例,居住在公屋的他預料可順利通過經濟資格審查;而在案情理據審查方面,作為熟悉政治環境的資深政客,梁國雄理應在處事過程中懂得道德規範與法律準則,但他卻屢屢明知故犯、觸犯法律,甚至主動挑起與政府之間的司法糾紛,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受公帑資助的法援,不應受到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