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2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 香港入境事務處在7月30日至8月1日一連3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連串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曙光行動”以及連同警務處和勞工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及“權能者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3名非法勞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及3名逾期逗留人士。
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於“曙光行動”中,搜查了29個目標地點,包括工廠、垃圾站、工業大廈、工業大廈單位、辦公室、回收店、住宅大廈、餐廳、商店及貨倉,共拘捕9名非法勞工及5名涉案僱主。被捕的非法勞工為4男5女,年齡介乎20至63歲。當中一男一女涉嫌管有及行使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而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有4男1女,年齡介乎28至54歲。
於“冠軍行動”中,執法人員於長沙灣及荔枝角搜查了30個目標地點,包括老人院、工業大廈及貨倉。行動期間,兩名女子因逾期逗留被捕,年齡分別為35及52歲。
在“權能者行動”中,執法人員於元朗及八鄉搜查了9個目標汽車回收場,共拘捕4名非法勞工,均為男性,年齡介乎23至52歲。當中3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一名28歲男子因逾期逗留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更指,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入境處強調協助及教唆者同樣有罪。
另外,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