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7日電 香港《星島日報》7日發表題為“保障工人 政府外判重價更須重質”的文章,全文如下:
食物環境衞生署觀塘區三分一外判清潔工昨日罷工六小時,有工人訴苦稱“坐低飲啖水”都被挑剔。很多清潔工是賺取最低工資上了年紀的人,無甚議價能力,更加需要政府提供保障。雖然現時政府就外判工規定用《標準僱傭合約》,保障最低工資和假期,但是招標評分偏重價低者得,工人的工作環境難以改善。
政府在一九九七年起,把一些非技術性職位,例如清潔、保安等,由公務員出任改為外判,目的是確保經濟效益和服務質素,為公務員隊伍瘦身,由私人機構提供價廉物美又夠靈活的服務。政府內部調查綜合各部門的估計,實施外判平均可節省近三成開支。
現時食環署的外判員工逾萬人,數目僅次於房屋署,當中不少人是負責掃街、搬垃圾、洗廁所,辛苦又骯髒,厭惡性高,屬於打工仔的最後選擇。
走法律罅剝削工人
在失業率低見百分之二點八的社會環境,年輕力壯者不愁找不到工作,就算賺取最低工資,都寧願去做保安員,清潔工往往是上了年紀、找不到其他工作的人,就算市場好景,都沒有能力跳槽,對於一些惡劣的工作條件亦多數啞忍,昨日終於忍無可忍。今年初,房屋署的深水埗海麗邨,亦發生過外判清潔工罷工十天事件。
現時政府不同部門外判工作,在標書評分方面都偏重價格,大部分的價格與質素評分為七比三或六比四。以清潔行業來說,工資佔經營成本八成,因此承判商大都以壓低工資來爭取中標。
有些承判商中標後規規矩矩,另有些則千方百計降低成本,打工人權利的主意,海麗邨罷工事件,就是源於一些教育水平低的清潔工人,不自覺地簽了自願離職信,導致失去遣散費。業界指承判商這種鑽法律空隙來剝削員工自肥的做法,只是冰山一角。
另有承判商則減少人手,留下來者工作量大增,甚至無法應付政府合約的指定要求,審計署數年前就有報告批評一些外判商,沒有在指定地點清潔街道,批評政府部門監管不力。
應改招標評分準則
雖然政府有對這類承建商扣分,扣滿三次就會禁止其五年內承投政府合約,但是實施以來只有一宗承建商被扣滿分,原因是不少工人為了保住飯碗,或怕麻煩,沒有向勞工處舉報。
為了改善外判制度,政府由勞工及福利局牽頭,去年八月底集合房屋署、食環署、康樂文化事務署和產業署四個外判工作最多的部門,再加上庫務署,成立跨部門小組進行檢討,預計今年內有結果。
為了確保公帑得到善用,當局在評標時絕不能忽略價錢因素,但亦要保證不會間接淪為無良僱主的“幫兇”。新加坡在評比外判標書時亦有七三之比,不過是七成比質素,三成比價錢,本港亦須提高質素所佔評分比例,讓公帑和工人都得到適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