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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務員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名額不足

时间:2018-11-29

香港中通社11月2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審計署(審計署)28日發表最新一份報告指出,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公務員事務局)轄下的公務員培訓處需要為超額報讀課程額外開班,以應付需求。報告又指,局方要求中層公務員在6年內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但名額不足,難以達到要求。

綜合港媒報道,審計署指,培訓處去年舉辦的610班課程,其中57%出現超額報讀,但當中19個工作坊和1個研討會未有重辦,報告亦要求改善每班學員人數規劃。

根據特區政府時間表,特區政府自2011年起,鼓勵首長級和總薪級表第45至49點或同等薪級的人員,參加在內地舉辦的課程,分別在國家行政學院,以及在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參加指定課程;至於總薪級表第34至44點或同等薪點的中層公務員,應在達到總薪級表第34點或同等薪點起計的6年內,參加由暨南大學、南京大學或浙江大學舉辦的課程。

審計報告指,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數字,截至2017年3月31日,應在6年內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的中層公務員約有1.6萬人,而至2017年為止,只有約3000名中層公務員參加有關課程。因此,截至去年,約有1.3萬名中層公務員未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

審計署認為,雖然參加名額由去年280個,增至今年340個,明年再增至420個,但在可預見的幾年內,要安排所有中層公務員在6年內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不大可能。

審計署建議,公務員事務局需要檢討6年期時間表,當中包括考慮委託更多內地大學舉辦合適的培訓課程。培訓處也要就甄選並批准員工離開工作崗位受訓一事,與各部門緊密合作,讓在工作上有迫切需要認識國家最新社會和經濟政策的人員可優先參加課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回應審計報告指出,整體同意審計署建議,培訓處會繼續鼓勵決策局和部門提名及批准更多中層公務員離開崗位參加國家事務研習課程,並相應增加培訓名額。局方亦會繼續鼓勵決策局和部門更廣泛使用資訊科技或其他電子方式,加強培訓服務的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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