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7日電 兩間分別位於旺角塘尾道及元朗合財街的連鎖鮮肉店“天富自家農場豬”和“順華肉食”,以及香港荃灣新村街的連鎖蔬菜店“新界仔優質果菜”,因在店鋪門前持續使用揚聲器播放叫賣錄音,對附近居民造成噪音煩擾,於11月15至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罪成,共被罰款1.25萬元(港幣,下同)。
其中,經營“新界仔優質果菜”連鎖蔬菜店的加禾農業有限公司董事因其轄下店鋪屢次違規亦被判罪成,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被判罰款4000元。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該連鎖蔬菜店位於荃灣、元朗及觀塘的3間分店,於今年內已先後共5次因播放叫賣錄音對居民造成噪音煩擾被定罪。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署方進行多次巡查並採取執法行動,於今年5月及6月分別查獲涉案豬肉店及蔬菜店使用揚聲器發出噪音構成煩擾,遂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涉案店鋪。經過連串執法行動,上述一帶店鋪高聲叫賣的情況已有改善,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
發言人提醒零售店鋪與商販負責人,為招徠顧客而播放宣傳錄音,必須盡量將聲量限於店鋪內,不可對店外其他人士或附近居民造成煩擾,否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罰款1萬元。而屢次違規的店鋪經營者,一經法庭定罪,亦須負上個人刑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