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證監會昨表示,國元証券經紀(香港)公司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期間,在替客戶處理第三者資金調動時未有進行適當查詢及審查,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450萬元。
第三者資金調動涉逾6億
證監的調查發現,國元在處理客戶與未經核證及與客戶無關連的第三者的大批頻繁和不尋常資金調動時,未有進行適當查詢及足夠審查。單是兩名客戶所屬賬戶內的第三者資金調動,便已合計涉及6.653億元。國元的高級管理層在沒有進一步查詢下,例行處理及接納該等聲稱為還款予或收取自“朋友”或“生意合作夥伴”的第三者資金調動。
該兩名客戶的賬戶在數次獲存入來自第三者的存款後不久,便被提取相等或相若金額的款項並轉予數名其他第三者,而有關客戶賬戶於關鍵時間並無進行任何證券買賣。此等可疑交易模式明顯意味兩名客戶的賬戶曾被用作寄存賬戶或轉賬的渠道。此外,有部分從該兩名客戶收取第三者資金的國元客戶的賬戶活動,與他們聲明的資產淨值或全年入息不符。
證監指出,儘管出現上述紅旗訊號,國元並未有識別它們為可疑交易或作出跟進,及未有充分地記錄據稱就該等交易作出的查詢。
國元亦未有妥善地落實及向相關員工傳達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政策和程序。證監認為,國元的行為違反了《防止洗黑錢及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指引》、《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指引》及《操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