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2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12日發表聲明,稱已就有關香港特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及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被指涉嫌觸犯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完成調查,并就有關調查結果向特區政府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向其提出檢控而達致合理機會定罪,廉署無須作進一步調查。律政司於同日發表聲明稱,沒有足夠證據對梁振英和周浩鼎提出檢控。
廉署聲明指出,已就有關投訴完成調查,并就有關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向上述人士提出檢控而達致合理機會定罪。
此外,根據既定程序,廉署已將調查結果呈交負責監察廉署調查工作的獨立“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同意廉署無須作進一步調查。
律政司也於當日發表聲明,稱仔細考慮廉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梁振英和周浩鼎提出檢控。
聲明指出,根據《檢控守則》,檢控人員在決定應否提出檢控時須考慮兩大問題:是否有充分證據支持提出和繼續進行檢控;以及若有充分證據,進行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就此案而言,律政司不對梁振英和周浩鼎提出檢控的決定,完全基於證據不足的考慮,依據《檢控守則》和適用法律而作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