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2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財務中介聲稱轉介客人到財務公司作借貸,涉協助一名通緝犯冒認大潭道浪琴園豪宅關姓業主,提供偽造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樓宇按揭,向財務公司貸款一千萬元。貸款獲批後,通緝犯繼而將部分款項轉至涉事中介及其母親名下公司及私人帳戶。母子二人共被控三項洗黑錢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真業主”關恩亮出庭作供稱,前年五月收到追債電話,但他未曾借錢,心生可疑遂找律師土地查冊,赫然發現名下浪琴園物業已被抵押,於是報警求助。
關指,他於一一年購入大潭道浪琴園單位,他亦一直未有將物業作按揭,或授權他人作相關申請。其於前年五月二十六日接到追債電話,關感到意外並回答“我無借過錢,有無搞錯到啊?”致電人士則表明自己是盈基興業有限公司的職員,業主於是着職員先弄清楚。其後盈基職員又再致電予關,着他還錢,“你借咗錢,還咗一期咋”,關再否認,更叫職員報警處理。
關曾委託律師向土地註冊處查冊,名下物業果真“被抵押”,但他表示自己從沒簽名或授權相關申請,樓契亦在保險箱內。關補充自己十年前曾不見身分證,另外控方亦展示不同按揭申請證明文件,惟他一概指自己沒有簽署,而該些證明亦屬偽造,而假的身分證日期亦與自己真實生日日期不相符。
兩名被告分別為三十五歲任職財務中介羅家逸,及其母六十三歲歐陽慕玲,母子二人共被控兩項洗黑錢罪,羅另被控一項企圖洗黑錢罪。涉案冒認業主男子曾兩度開支票予被告兩母子,而二人亦三度由收受貸款的帳戶,提取逾六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