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2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遞交文件,就改革差餉寬減機制提出多個方案,建議每名業主只能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就一個應課差餉物業(住宅或非住宅物業均可)獲得差餉寬減,預料每年可以節省30億元公帑。當局表示,如決定採用新方案,差餉物業估價署將花費約3億元建立全新的物業業權系統,預計至少2021至2022財政年度才可採取新方案。
財庫局建議改革機制
政府近年多次在《財政預算案》中推出差餉寬減措施,但以“一刀切”方式寬減全港物業差餉,變相令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能獲得多重寬減。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稱當局曾探討5個改變差餉寬減機制的可能方案,其中最可行方案是建議日後差餉寬減以業主而非物業作單位,個人或公司業主如擁有多於一個物業,只可選擇其中一個物業享有差餉寬減。
政府表示,房委會、房協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轄下的公屋單位租戶會獲得特殊安排,令他們可繼續受惠於差餉寬減。而在新方案下,業主必須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或公司註冊證明書/非香港公司註冊證明書;物業是否符合獲得某季度差餉寬減的資格,會按該季度的參照日而定,參照日後的交易將不獲該季度的寬減;現有業主必須填交由估價署發出的物業詳情申報表,並主動通知估價署其業主身份;擁有多於一個應課差餉物業的現有業主,須選擇其中一個物業享有寬減;分權擁有的物業,只可由其中一名業主選擇就該物業獲得寬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