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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漢堡王"排放過量油煙 被判罰8千港元

时间:2018-12-18

香港中通社12月17日電 位於中環士丹頓街的連鎖快餐店“漢堡王”,未遵從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出的法定通知,減少排放煮食油煙,於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8,000港元。

據了解,環保署執法人員於今年4月調查一宗食肆油煙投訴時,發現涉事快餐店“漢堡王”沒有妥善保養空氣污染控制設備,排放大量油煙,影響附近居民。

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規定食肆於限期內妥善維修及保養空氣污染控制設備。有關食肆在限期屆滿後仍未按要求完成改善工程,繼續排放清楚可見的煮食油煙,違反通知書的規定。環保署遂向“漢堡王”作出檢控,並繼續跟進有關個案,現時該食肆的排放已大為改善。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飲食業界經營者,必須為食物業處所廚房妥善設計及安裝合適和有效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及安排有經驗的技術人員作定期清洗、檢查及維修,以免對附近居民構成空氣污染滋擾。

此外,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飲食業經營者在收到法定通知後必須遵從規定,在指定期限內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煮食油煙的排放。如不遵從法定通知,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十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再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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