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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涉威嚇少女逼買11萬會籍

时间:2018-12-18

陳小姐(化名)(中)講述疑墮買健身會籍陷阱情況,在旁的葛珮帆(左)狠批不良營銷手法。記者 何加祺攝

香港新聞網12月17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民建聯接獲市民投訴,稱被健身中心以欺詐、恐嚇和壓迫手段,前後兩次購買逾11萬元的健身會籍。事主陳小姐(化名)於8月時經過旺角,被一間健身中心的職員推銷課程及要求填寫表格,其後將她帶到店內,向她提供各種優惠,要求她購買4年會籍,她先後以現金及銀行過數付款逾7萬元。至本月初,職員向她展示聲稱由小額錢債審裁處發出的信件,指早前向事主提供優惠後被老闆發現,恐嚇事主要補回差額,最終轉帳4萬元到一個戶口。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呼籲市民注意防範。

涉迫拍片證自願買會籍

葛珮帆及沙田區議員王虎生於本月初接獲市民求助,投訴有健身中心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會籍令其蒙受損失。21歲的事主陳小姐(化名)於8月底時經過旺角永隆銀行中心附近,被推銷員截停要求填寫問卷,她雖不情願,卻被職員捉住手臂,強行拉到健身中心。其後,職員幫她量體肪、以及帶到房間拉筋,遊說事主購買4年會籍。她指,當時已表明想離開卻不果,最後事主在疲勞轟炸下,在櫃員機將5萬港元過數到職員提供的個人戶口,並被職員帶到電器用品店以信用卡購買25000元的現金券,再以2700元現金,支付總數77700元的4年健身會籍。職員更要求事主拍片,聲稱自願付款,並叮囑事主不可告訴他人。

她又指,付款後健身中心並沒有提供聲稱的私人教練服務。而到本月初再到健身中心健身時,被職員帶到房間,指中心收到小額錢債信件,聲稱當時提供學生優惠給她,但事主是在職人士因此合約造假被控,要求補回4萬港元差額,並威脅指老闆已“起曬你底”,可以把事主銀行存款全部轉走。她說,當時沒有帶備信用卡,故職員陪同她乘搭的士由旺角到火炭事主的公司取回信用卡,再到櫃員機轉數4萬元到職員提供的個人戶口,而事主事後發現第2份的合約與第1份合約屬不同公司。

葛珮帆狠批不良營銷手法

葛珮帆表示,過往曾處理多宗不同類型的不良營銷手法個案,惟是次手法是最離譜及不能接受。當中付款手法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案中涉及恐嚇及欺騙成分,認為此健身中心以年輕人為目標,看中他們入世未深,容易受騙,而此健身中心已多次被投訴但至今原址仍在營業。記者會後,她與王虎生陪同事主到警署報警,亦會向海關及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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