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2月17日電 香港《文匯報》17日發表題為“撒錢炫富擾亂秩序誤導公眾須制止”的文章,全文如下:
警方昨日拘捕一名24歲男子,涉嫌前日在深水從天台撒錢,干犯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涉案者在撒錢前後一直在社交媒體直播,有明顯商業宣傳目的。撒錢行為引致大量途人聚集,造成人群哄搶、阻塞交通,險象橫生。撒錢炫富,引人違法,是對社會秩序的公然挑戰,警方果斷拘捕涉事人,遏止事件惡化值得肯定;事件更提醒社會,有必要防止唯利是圖、一夜暴富的扭曲價值觀影響公眾、誤導青少年。
涉案的“幣少爺”周六在深水先後兩次撒錢,惹來大批途人哄搶,有人爬上大廈簷篷頂,亦有人爬上港鐵車站頂,事件中沒有人員傷亡,實屬萬幸。“幣少爺”宣稱自己的行為是“劫富濟貧”,實則帶有明顯的宣傳意圖。
他事先在FB專頁預告“有錢從天而降”,在撒錢過程中進行網絡直播,期間不停宣傳其推銷的虛擬貨幣。“幣少爺”昨日重返現場被警察拘捕的過程中,也不忘進行網絡直播,直至警員要求他停止拍攝。這根本是不折不扣的網絡炒作行為,試圖通過撒錢搖身變為“網絡紅人”。
其實,無論是撒錢還是撿錢,都涉嫌違反本港法律。《公安條例》第17B(2)條列明:“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至於撿錢的行為也可能被裁定為盜竊,過往案例曾有市民因“順手牽羊”被判入獄5個月。撒錢給別人撿拾睇落好“有型”,其實參與雙方都可能惹上官非,因小失大。
今次的撒錢行為,還傳遞唯利是圖的扭曲社會價值觀。涉案的“幣少爺”聲稱,靠炒虛擬貨幣致富,並以種種浮誇行為博取眼球,其撒錢的真正目的,就是製造轟動效應,推銷他經營的虛擬貨幣。早在數月前就有傳媒“放蛇”參加其主辦的課程,發現追捧他為“教主”者大有人在,“幣少爺”一晚可錄得近20萬元收入。
但亦有買家投訴,“幣少爺”的虛擬貨幣,上線日子一拖再拖,買家要求退款遲遲未能成功,懷疑上當受騙。今次撒錢事件實質是惡性炒作行為,目的是推銷虛擬貨幣斂財。對這種行為若不制止,可能令更多市民中招,徒招重大損失。警方必須順藤摸瓜,深入調查,找出事件真相,並公佈於眾,嚴防有人模仿,保障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