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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擬修訂食物重金屬含量上限

时间:2017-06-07

  香港新聞網6月7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本港現行的食物重金屬含量規例已沿用34年,標准與國際脫軌,政府擬修訂法例,調整食物的重金屬含量上限,其中白米等精米的鎘濃度將會放寬,市民日後的白米選擇將會增加。但當局承認,部分原本鎘含量超標的米亦有機會增加輸港,但強調輕微放寬不會對市民健康構成影響。

  精米鎘含量將放寬

  為了與國際標准看齊,政府建議修訂《食物摻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包括將現行只以固體及液體食物分類的“籠統”標准,改為就個別食物或食物組別,訂定各自的最高含量標准,同時將原來涵蓋的七種重金屬增至14種,當中的最高含量數目將由19個增至145個。當局由即日起至9月5日,會就修訂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衆諮詢,惟暫未有立法時間表。

  政府消息人士指,修例後,菠菜、芹菜等葉菜類蔬菜及小麥中的鎘、魚類中的甲基汞、罐頭食品中的錫、白米等精米中的鎘,以及糙米中的鎘含量,均會較現行規例寬鬆。

  其中,精米的鎘含量建議由現行每公斤0.1毫克上限,放寬至0.2毫克,意味市面上的白米選擇將會增加。政府消息人士坦言,若放寬標准,部分在原規定下不合格的米,可望入口香港,但強調新標准是參考歐盟、韓國、內地及新加坡的標准而定,四者的現行標准均為0.2毫克,雖較現規定寬鬆,但相比食品法典委員會的0.4毫克上限,仍較為嚴謹,故認為放寬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影響。

  過往曾有吞拿魚的水銀含量超標,當局建議就魚類的水銀含量作出修訂。政府消息人士稱,現行條例規定,每公斤固體食物的總水銀含量為0.5毫克,但基於衆多水銀中,以甲基汞的毒性最強,加上有研究顯示,孕婦若過量食用甲基汞,會影響胎兒腦部健康,故建議由現時包含所有水銀的規例,改為只限制甲基汞,上限為每公斤0.5毫克,但此舉亦如同放生含有其他水銀的魚類。

  樽裝水納入規管範圍

  根據修例建議,將有90個重金屬含量較現行規例大幅收緊,如水果的含鉛量由原本每公斤6毫克收緊至0.1毫克;同時亦建議將現行只針對蟹肉、明蝦、蚝及小蝦的海產鎘含量上限,擴闊至龍蝦及瀨尿蝦等甲殼類動物。

  隨著樽裝水及天然礦泉水越趨普遍,當局建議將兩者納入重金屬含量規管範圍,修例後將新增七種重金屬,包括錳、鎳、硼、鋇、銅、鈾及硒,上限將跟隨食品法典標准,以錳為例,最高含量為每公升水不多於0.4毫克,而鎳則不多於0.02至0.07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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