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11日電 創新及科技局昨日在Facebook發文炮轟Uber,怒斥Uber知法犯法,以創新共享經濟為借口非法經營。創科局長楊偉雄下午回應時表示,已就Uber問題清晰表達立場,強調法治是核心價值,應尊重法治,但同時不代表制度是一塊鐵板。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楊偉雄表示,近一年半以來,創科局一直有"拆墻鬆綁"措施,例如發出13個儲值支付工具牌照、延長改建現有工業大廈及修訂工業地段契約的優惠措施等。他期望,能够在和諧及尊重法治方式下,提升本港的創科能力。
對於共享經濟立法,楊偉雄回應指,會彈性處理,強調凡涉及立法的事宜,需要社會達到共識,亦要跟足程序。
創科局昨日發文稱:"Uber知法犯法,不但沒有自我檢討,更令非其僱員的電召司機繼續違法取酬載客而被捕。這是以創新共享經濟為借口,為自身商業利益而不負責任的做法!Uber常說很多地方都容許其經營。它為何就不提一下韓國、泰國、荷蘭、德國、法國和西班牙等國家,都已裁定Uber電召車為違法商業模式或提出檢控呢!"
Uber回應重申,全球包括中國、新加坡、澳洲等超過100個政府,已就汽車共乘立法,相信有可行的法律框架,將此嶄新服務在香港納入規管,會研究不同的方案,并期望與相關部門商討如何以安全及可靠的服務回應市民需求,會盡最大努力與持份者合作溝通達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