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1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年輕跟車工人為償還卡數鋌而走險,欺騙患有輕度弱智的女友,安排好機票及酒店,游說她協助“帶鑽石去日本”。兩人卻帶著行李箱在香港國際機場外截的士,被警員截查,發現兩人身穿牛仔褲,但內裏再穿短褲,兩人短褲內藏有市值八十四萬冰毒。跟車工人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高院法官彭寶琴重判被告入獄十七年零四個月。
二十六歲被告賴曉峰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案情指他與十九歲女友在去年五月二十日在葵涌一間工廠大廈,依從他人指示,各自穿上一條暗中縫有毒品的短褲。
警員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外的士站,截停兩人發現二人所穿的牛仔褲“內有乾坤”,他們再穿一條短褲在內。而短褲有縫合袋口,內有八個膠袋,被告和女友分別再藏有三十六個及三十二個小包,共有逾二千七百八十六克冰毒。
被告警誡下承認因欠信用卡債項,故利用女友帶毒,又稱“我都衰咗啦,可唔可以放咗我條女,我攬晒”。被告承認訂下機票及酒店,向女友訛稱他們要“帶鑽石”到東京。警方事後釋放了被告女友。
辯方求情指,中四輟學,與父母及兄長同住,案發時任職DHL跟車工人。因個人消費入不敷支,無力償還十萬元卡數,在朋友介紹下決定搵快錢運毒。女友患有輕度智障、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及對抗性叛逆症,但被告拍拖半年都不知女友病況,對“拖女友落水”感到內疚,而被捕時已一力承擔罪責。
他在還柙後接受懲教看管,決定重報會考,再修讀室內設計文憑。他已受到很大教訓,更是一生難忘,希望早日出獄自食其力,照顧年紀漸大的父母,另外他登記了器官捐贈,願更生改過。
彭寶琴法官引用案例指,販運一千二百至四千克冰毒的量刑指引為判監二十三至二十六年,本案涉及跨境犯罪,需加刑兩年,而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故判以入獄十七年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