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14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 一名積犯於去年8月凌晨在油麻地向兩女子亮刀打劫,其中一人跌倒,另一人隨即交出3000元,9日後積犯又到店舖內偷取兩部總值逾一萬元的iPhone,兩名店舖職員追截,卻遭揮刀斬傷。積犯早前已承認一項搶劫、一項盜竊及兩項傷人罪,法官判刑指被告光天化日、明目張膽揮刀行劫,出手狠毒,必須嚴懲,今於高等法院判囚八年。
46歲被告劉偉財有22項定罪紀錄,包括4項搶劫,當中有3次在區院被判囚,法官斥被告沒有汲取教訓,更由區院提升至高院,一次比一次嚴重,法官又批評被告手法非常狠毒,首次亮刀後相隔九天又再行劫,是要致人於死地,極度惡劣。
案情指,在2016年8月6日凌晨2時左右,被告在油麻地諾富特酒店外走近兩名女子,其中一人為台灣人,被告宣稱打劫,並用牛肉刀指向她們。被告要求台灣女子交出電話,她隨即後退,意外跌倒,另一女子感害,拿出銀包,被告於是搶去3000元。
九日後,被告在佐敦道電訊盈科店內貨架偷去兩部價逾萬元的iPhone,然後逃去,兩名職員陳雅玲及林嘉榮從後追截,陳期間曾扯脫被告斜揹袋,被告此時用刀劈向陳頭部一下,林試圖捉住被告,反被襲擊,最終被警員制服。陳被劈頭部,其左邊顱頂骨頭皮割傷,左肩部表面擦損及瘀傷;而林的右下巴近頸部割傷,需縫七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