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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媽還十多萬訟費 獲撤銷破產申請

时间:2017-06-20

  香港新聞網6月20日電 已故樂壇天後梅艶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早前稱為了官司而“要在街邊執菜食”,梅媽因爭奪梅艶芳的遺產,欠下十多萬元訟費,再遭兩名破產信托人呈請破產。呈請人昨在高院指梅媽已還清欠款,向法庭申請撤銷破產呈請,法官正式宣布撤銷案件。梅媽庭外抱怨只得“九萬蚊唔够用”。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雖然梅媽去年已解除破產令,但是因爭產而欠下訟費,直至今年一月,連利息共十三萬多港元。兩名會計師申請她破產,梅媽的銀行賬戶亦被凍結。呈請人的代表指已經收回款項,故申請撤銷破產案件,但要求申請訟費,惟未與梅媽商討細節。

  餘啓肇暫委法官接納申請,宣布撤銷破產案。另外破產管理署申請四千一百元訟費,呈請人亦申請訟費,梅媽不反對。法官指訟費數目不少,留待聆案官處理。

  梅媽行走要由傭工攙扶及用柺杖,散庭後記者追問梅媽毋須破產有否“鬆一口氣”,她強調:“佢點樣再話我破產先!我唔系無錢畀佢㗎”。梅媽雖然“逃過一劫”,但透露仍欠另一宗案件呈請人十六萬元訟費。梅媽不滿訟費交由聆案官評核,稱:“佢官字兩個口,我得一個口,佢揑住我喉嚨”。

  愈說愈激動的梅媽,批評獲分梅艶芳梅遺產中的兩棟物業的梅艶芳摯友劉培基,拿著握著紙巾說:“而家佢仲系摣住啲錢……佢系乜嘢人,賣咗啲錢畀劉培基,畀千九萬畀劉培基!”。梅媽不忿沒有白紙黑字,揚言:“拉阿梅上嚟同你講囉,紙都無一張,乜嘢都淨系講阿梅話,你咪同阿梅講清楚先上嚟囉!呢個够曬毒呀”她更慨嘆稱“唔系我想搞,系你哋想搞我!”。

  外界指梅媽每月有二十萬生活費,但梅媽認為“真相”是只得九萬元,“匯豐(遺產管理人)死都要個個月畀我生活費,剩下的就投資,幾億都使曬啦!佢好叻㗎,屋租同工人費全部都隊埋畀我,我交完仲有幾多呢?”。記者追問她實際有多少生活費,梅媽坦言“得九萬幾”但仍不足够,“工人費啦,仲要交租,又要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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