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2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海關督察夫婦於一四年在馬鞍山翠擁華庭築愛巢,並斥資翻新全屋,惟負責裝修的明思設計集團裝修設計公司,竟在工程展開後,陸續追加八份報價單,令原訂的十七萬五千元裝修費,增大四倍半至七十九萬元。明思及其董事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經審訊後昨於沙田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成為首宗以《商品說明條例》控告裝修公司而定罪的個案,裁判官批評被告的報價方式難以理解及含糊,被告准保釋至下月四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沙田法院昨裁定首宗以《商品說明條例》控告裝修公司而定罪的個案。被告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五十歲董事林沛泉被控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商行為”罪,即在去年九月十三日至今年一月十九日,以商戶身分模糊、難以理解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重要資料。
裁判官黃士翔指出,消費者大多沒有相關的工程知識,全靠裝修公司為他們提供資料,如工程項目的價格等,而於本案中,涉案單位的裝修工程經過多次改動,從而令到裝修金額隨著變動,屢有經驗的被告公司有責任將變動後的工程總額告知事主,讓事主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被告公司,認為被告的報價方式是是不明朗、不適時及難以理解的。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由基層出身,於案發前月入三至四萬,惟本案發生後須以積蓄支付公司的營運費用及工資,認為本案對公司帶來很大影響。辯方又指,相比下,被告所犯控罪案情,與其他觸犯《商品說明條例》的案件較不嚴重,而被告亦沒有刻意隱瞞價目,性質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