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5日電 香港《商報》5日發表題為“ ‘一國’和‘兩制’關系須準確把握”的文章,全文如下:
國家主席習近平對今後更好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提出四點意見,第一條就是始終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系。習主席表示,“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要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間都不能偏廢;只有這樣,“一國兩制”這艘航船才能劈波斬浪、行穩致遠。
作為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一國兩制”需要在實踐中探索前進。習主席涉港重要講話,在回顧總結“一國兩制”實踐積累的豐富經驗的基礎上,深刻揭示了“一國兩制”實踐的方向和重點。針對當前所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強調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明確闡述了對重大原則問題的立場和看法,澄清了涉及“一國”和“兩制”關系、中央和特區關系的一些模糊認識,劃出不可觸碰的底線。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昨發表於人民日報的文章,有助我們深入領會習近平重要講話精神。文章指,在特區制度和體制之下,中央所擁有的權力大多已有效行使,特別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五次作出解釋,並就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發展問題三次作出決定,牢固確立了基本法在香港法律體系中的最高地位和中央在香港有關重大事務上的主導權。
但是,正如張曉明所言,從實際情況看,對“一國兩制”理解不全面、不準確,對香港與國家的關系缺乏正確認知,重“兩制”輕“一國”,甚至以高度自治權對抗中央管治權,是影響“一國兩制”實踐方向的主要問題,需要重點防範和及時糾偏。
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系若何?基本法經已清楚說明,第一條開宗明義說,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到了第二條,則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可見,“一國兩制”的主權與治權均絕對明確,沒有半點模糊及可扭曲的空間。除了國防和外交之外,由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任命,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及批准,以至基本法的解釋權,等等,中央政府有明確的角色和權力。
無須深辯,只需對照基本法,我們即可明白: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違反了“一國兩制”的原則,違反了基本法的規定;對於類似行為必須要嚴肅處理,倘若各界姑息放任,“一國”意識難免受到動搖,“兩制”和諧基礎也恐難以談起。“一國兩制”實踐近年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甚至出現少數人公然挑戰中央權力和“一國”之本。習主席強調要始終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系,無疑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深遠影響。毋庸置疑,始終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系,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一大關鍵。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解讀習近平在港講話系列評論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