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4日電 據《星島日報》4日報道,香港一名24歲男子曾於2016年11月,兩度尾隨年僅15歲的女學生回家并對其進行非禮。該名男生4日於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案件押後至7月19日。
報道稱,2016年11月24日,被告莫嘉俊趁女學生走樓梯回家時緊隨其後,並突然加快速度超前,轉身撞向女學生。一星期後,他再度跟蹤女學生回家,並用手非禮女生胸部約5至10秒,為防止女學生尖叫,他更用另一只手捂住其口。女學生成功掙脫後報警,莫嘉俊隨後被捕。
該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待索取精神科醫生、心理專家報告及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後判刑,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