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4日電 香港一間裝修公司早前以“先動工,後報價”及隱藏式收費,向事主追加裝修費,由17.5萬元(港幣,下同)增加至79萬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沙田裁判法院4日分別判涉案公司及其董事罰款3萬元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黃士翔表示,本案案情嚴重,涉及金額大,不清楚的銷售手法也令消費者蒙受風險。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掛羊頭賣狗肉”,裝修質量也沒問題;事發後,公司蒙受經濟損失,生意額大跌,加上公司也提出改進方法,所以判涉案公司罰款3萬元。
裁判官又指,辯方提交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又考慮到涉案公司董事林沛泉沒有刑事案底,重犯機會也低,所以判林沛泉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香港海關提醒市民在選擇裝修服務時,應向裝修服務提供者多作查詢及比較,並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另一方面,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將重要資料適時提供予消費者。
據悉,法院6月裁定裝修公司及其董事各一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是自2013年修改《條例》後,首宗與裝修工程有關並定罪的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