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香港新闻

落迷藥強奸女遊客 假健康顧問囚12年

时间:2017-07-06

  香港新聞網7月6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中年男健康顧問文耀輝,早前為兩名女子進行自然治療時,給予混入迷奸藥的飲品,令女方神志不清下強奸德國籍女遊客,文昨就向德國女遊客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及強奸兩罪,被判入獄12年。高院司徒冕暫委法官判案時,嚴斥被告謊話連篇,假扮專業人士卻一心強奸事主,不但以“伏特加扮草藥”,還在手表安裝隱閉鏡頭拍攝犯罪過程,顯示他毫無悔意。在港無執業資格

  44歲的被告文耀輝經營“健康有理”辦公室,走廊牆貼滿博士學歷及自然療法碩士證書。2015年5月31日趁23歲德國女遊客Y因背痛求醫時,在類似沙冰的飲品施用氟硝西泮藥物,並聲稱進行“日式能量療法”替她按摩。Y漸漸暈倒及失去知覺,她感到有人脫去她的衣服,清醒時發現自己全裸,被告親她胸部及強奸她。

  司徒官列出五大加刑因素:被告自稱專業醫生,但事實上在香港沒有執業資格,更要求Y填寫病歷問卷,加強塑造專業印象。其次,被告施用的迷奸藥不但令人昏睡,更令人失去記憶,被告亦在飲品加入專治精神分裂及躁鬱癥的精神科藥物“婼硫平”,加重Y的睡意。保釋期間再犯案

  另外,被告無使用避孕套,令Y擔憂懷孕,又在Y無能力反抗時“霸王硬上弓”,偷拍性交行為變態。而且在案發五個半月前用相同手法非禮在佔旺運動認識的女子X,惟因技術問題撤銷控罪,但反映他在保釋期間再犯案,讓Y出庭憶述沉痛經歷。

  臨床心理學家報告指,Y原本心理完全健康,事後要接受心理治療,但仍出現抑鬱、焦慮及創傷後壓力癥候群,社交及日常生活均受影響,對專業人士失去信任。被告就施用藥物促致非法性行為罪判監6年,就強奸罪判監10年,前者當中抽出兩年與強奸罪分期執行,即共判監禁12年。

  • 上一篇:九龍灣天橋底奸劫案 DNA證與疑犯脗合
  • 下一篇:馬時亨:對高鐵營運協議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