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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兩檢”達共識 高鐵劃內地管轄區

时间:2017-07-11

  香港新聞網7月1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府與內地商討高鐵一地兩檢的安排,將於月底公布。據悉,港府已經同意,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內地管轄專區,規定香港法律在專區內並不適用,交由內地管轄,全面行使內地司法管轄權。有關專區包括高鐵西九龍總站內的內地出入境管制區、高鐵月台及車廂;但香港境內的高鐵沿線路軌則仍然是香港法律管轄。有關安排將透過本地立法及人大常委會立法實施。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認為,若不採用“一地兩檢”,高鐵或需兩倍時間到達廣州,完全失去高鐵效益。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預計高鐵的通車日子會在明年第三季,而“一地兩檢”方案很快會公布。據悉,港府與內地商討“一地兩檢”,曾經討論過不同模式,包括內地執法部門在高鐵總站內僅執行出入境、海關、檢疫三項法律的“有限度執法”模式。但經過多番商討,雙方終於達成共識,決定採用深圳灣模式的“倒轉版”,即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劃出內地管轄專區,規定香港法律在專區內並不適用,交由內地管轄,全面行使內地司法管轄權。有關專區包括高鐵西九龍總站內的內地出入境管制區、高鐵月台及車廂;但香港境內的高鐵沿線路軌則仍然是香港法律管轄範圍。

  據了解,有關安排將會由“雙邊立法”實施,即由本港立法會及人大常委會分別進行立法。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有關本地立法可能好簡單,只列出內地管轄專區的範圍,並規定香港法律在專區內並不適用。不過,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香港司法管轄權是一個完整不可分拆的概念,而且適用於整個香港的版圖,他指香港一個部分被分割出來受制內地法律司法管轄權,這概念並不附合《基本法》,亦未見到《基本法》內可容許這種做法。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不認為方案違反《基本法》,又相信方案會以深圳灣口岸為藍本,兩地政府會簽署有關條約。

  有法律界人士建議,要解決這個法律問題,最簡單的做法,是由人大常委會重劃香港特區的邊界,將高鐵站內的內地管轄專區劃出香港特區的邊界之外,即不用實施香港法律。

  全國政協常委、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當年他以司長身分,與時任港澳辦主任在協調小組會議討論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時,曾研究參考深圳灣口岸做法,由人大常委會立法劃出深圳灣區域,讓本港執法人員在深圳灣屬於香港的區域執法,原意希望高鐵“一地兩檢”能“倒模”深圳灣模式,認為這是“最公平的開局”。他指,一〇年提交立法會撥款時未提及採用深圳灣模式,是因為不想將“半生熟”方案提交立法會討論。

  唐英年認為,處理“一地兩檢”是新一屆特區政府一大考驗,相信林鄭月娥的策略,是先讓市民了解“一地兩檢”與高鐵是不可分割,推銷高鐵的方便效益,因為“香港人好喜歡方便”,做好軟銷後才講解清楚其中的法律爭議。他又以香港坐高鐵到廣州為例,若不停站需時約四十八分鐘,但若在羅湖停站做“兩地兩檢”,或需兩倍時間到達廣州,完全失去高鐵效益,直言“如果兩地兩檢,不如唔好做高鐵”。他認為香港人思考能力強,籲市民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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