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3日電 香港一名司機去年在醉酒狀態下駕車撞斃一名電單車司機,並且威脅過路車輛司機載其逃走,被告1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個月,停牌10年。
綜合港媒報道,事發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凌晨,肇事七人車司機醉駕經青葵公路時,撞傷一名電單車司機,其後不顧而去,更登上一輛經過的私家車,向私家車司機自稱是黑社會成員,以威脅該車司機載他逃走。傷者最終不治,七人車司機案發翌日在元朗一間村屋被捕。
38歲被告郭栢林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自稱三合會成員等5項控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當時的醉酒情況非常嚴重,但即便這樣仍然駕駛了11公里,撞車前一刻至少超速約50公里,事發後沒留在現場,不顧被撞倒司機的死活,也沒有報警,更威脅其他人載他逃離現場。法官判處被告監禁40個月,停牌10年,並提醒被告若停牌期駕駛後果可以非常嚴重,可被判即時監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