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2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12日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基本法》已清楚列明,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有責任根據《基本法》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他亦相信香港市民不會認同任何分裂國家的言行。
聶德權表示,在保障國家安全立法方面,行政長官已經在競選政綱裡清楚表明,這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加上世界形勢複雜多變,為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更顯重要。但過去經驗顯示,這個議題極容易引起社會爭議和動盪。因此,本屆政府須權衡輕重、謹慎行事,並嘗試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讓香港社會可以正面地處理這個富爭議性的議題。
聶德權又表示,行政長官提出以管治新風格,重建和諧社會,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恢復市民大眾對政府的信任。希望在不同議題可以有更多積極和正面的溝通和互動,為社會環境營造良好氣氛。相信當互信有所提高,香港社會可以恢復團結、和諧和包容,能夠容納不同意見。屆時,將具備條件,就保障國家安全立法及其他富爭議性的議題展開理性討論,凝聚社會共識,達致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