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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汽車"全保"費不一 "墊底費"相差33倍

时间:2017-07-18

  香港新聞網7月1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根據法例,所有汽車使用者必須為汽車購買“第三者傷亡保險”,車主亦可自行選購“綜合汽車保險”(全保),以保障車主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消委會調查發現,同一駕駛者用同款車買“全保”的收費相差可超過1倍,不同渠道購買的保費亦不一,而“墊底費”更可相差多達33倍。

  消委會比較7間保險公司的7個“全保”計劃,發現直接向保險公司購買、於網上銷售平台或經保險中介人購買,所獲得的保費報價都未必相同。以一名40歲或60歲、從事文職並有10年駕駛年數的駕駛者為例,其中一款車的“全保”保費由6,260元至15,743元不等,相差近1.4倍。

  調查又發現,為25歲以下或駕駛年數少於2年的駕駛者設額外“墊底費”,其中一款汽車的“盜竊損毀”的“墊底費”,最低和最高分別為1,000元及34,993元,相差高達33倍。

  消委倡投保“貨比三家”

  消委會提醒車主購買汽車“全保”時,不應只眼保費及從單一渠道選購,應經網上平台、銷售熱線或經由保險中介人等索取報價單及條款,實行“貨比三家”。

  消委會又指,本港去年底有騙徒假冒保險中介人偽造汽車保險保單,騙取數百名受害人保費,提醒車主應小心選擇保險中介人,或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核實保險代理或保險經紀的身份。

  另外,消委會引用英國消費者組織對行車記錄器進行的測試。結果顯示,17款本地有售的記錄器的影像質素參差,並非“愈貴愈好”,表現第二好的記錄器只售979元,但最差的記錄器卻售1,560元,而部分樣本在強光、光線不足或高速行駛時所拍攝的影像模糊,連前方車牌號碼亦無法看清。

  消委會指出,如不幸遇到交通意外,一部具備良好拍攝功能的行車記錄器就可發揮作用,建議消費者選購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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