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7月25日電 香港警員夫婦涉嫌藉詞炒賣勞力士手表及半價購買Chanel手袋,并訛稱收益會交還事主,誘使他人出錢逾一千五百零五萬港元,更涉夥同一名女售貨員處理黑錢逾四千五百九十萬元。三名被告被控欺詐、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共廿八罪,昨在區域法院否認當中十六項控罪,而有十項針對警員夫婦的欺詐罪則因牽涉的事主伍銘建在本月初已自殺身亡,兩人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另外尚餘兩項針對警員妻子朱凱欣的控罪,將於今天處理。
《星島日報》報道,三名被告包括報稱主婦的三十六歲朱凱欣、三十九歲警員歐陽克文及四十四歲售貨員李玉鳳。
首名事主曹淑晶的丈夫、商人於東清昨以普通話在庭上供稱,因朱凱欣夫婦的女兒與他的女兒是幼兒園同學,他在其妻的介紹下認識了朱。他應太太要求,於二〇一三年五月兩度到九龍酒店的表行刷卡購買了共三十只勞力士手表,總值逾二百三十六萬元,并交給朱用以炒賣賺錢。
他指太太曾告訴他炒賣手表獲利,後來因他需還卡數而多次向朱要求還款,但朱卻無法還錢。他表示朱曾到其家中與太太協商及寫下還款計劃書,且有簽名及打指模,但不記得朱是否有就該文件還款,惟朱曾還給他十萬元。
辯方指朱在於的家中簽訂還款證明書時,朱曾表示她的客人尚未付款,故她暫未能還錢,其妻則向朱稱“肥人(於)急錢用,要畀錢領導”,而他亦對朱說一定要還錢。
辯方又指於當時曾指向朱女兒所在的房間,更曾表示知道朱的丈夫是警察,又自稱是個有勢力人士,指若朱不簽署則一世都不可以走,并曾拍枱及搶朱手機等,質疑朱驚慌下才哭著在三張只寫有數字、并在於妻以手遮掩著銀碼下,在紙上簽署及打指模。
於否認曾威嚇朱簽署,強調太太及朱有商量,亦指當日協商時氣氛不差。聆訊今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