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26日電 香港金融發展局26日發表題為《有關擴展離岸私募基金稅項豁免至香港企業的建議》的報告,提出多項建議,以進一步協調現時的離岸私募基金稅項豁免制度。
金發局主席史美倫說,在過去數年,香港積極為私募基金及創業投資基金業締造便利營商的稅制。然而,由於現時不少地區也爭相成為區內的領先資產管理中心,面對市場激烈的競爭,香港需要努力,繼續發揮其優勢。
史美倫表示,香港的稅項豁免制度仍有不少優化空間。私募基金及創業投資基金無論投資在香港或香港境外的項目公司,均應獲得相同的待遇。
報告剖析了離岸私募基金稅項豁免制度的現存限制,同時亦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從而鞏固香港成為亞洲最大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這些建議包括:將離岸私募基金稅項豁免的範圍擴展至涵蓋對香港私人公司和在香港有實質業務的非香港私人公司(某類項目除外)的投資;刪除有關影響豁免限制的條文;擴大特定目的工具享有稅項豁免的可進行活動範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