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11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 前年10月汲水門大橋發生躉船碰撞事件,導致來往香港國際機場及東涌交通癱瘓近兩小時。運載着躉船的拖船“永照十二”船長黎木喜(63歲)及船東永業機器工程有限公司,早前各承認碰撞汲水門大橋區域內之汲水門大橋罪,黎今被判監4星期,緩刑12個月;船東永業機器工程有限公司判罰15,000元。
辯方求情指, 船長黎木喜已領牌25年,沒有不良紀錄。當日黎對撞船毫不知情,不算不顧而去,事後調查時又與海事處充分合作,在最早時間認罪,顯示他有悔意。辯方續指, 黎曾於2012年7月在10號風球下出海,在漂走的漁船上拯救數人的生命,又曾在長洲避風塘救火。辯方稱是次只是單一事件,不合他平常的為人,希望可罰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