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證監會昨日發出通函,指在監察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持牌法團時,發現其中一些私人基金和委託帳戶的投資高度集中、流動性低且互有關連,並發現當中存在不尋常之處,對此表示關注。
涉隱瞞上市公司持股量
該通函列出多項不尋常情況,包括委託帳戶持有人的帳戶內有龐大而高度集中的股票持倉,但資產管理公司只是按客戶的指示行事,而沒有行使投資酌情權。此外,證監會發現一些個案涉及相關人士透過買入及賣出單據,購入或出售上市公司股份。亦發現到在某些情況下,基金投資者或委託帳戶持有人是那些基金或委託帳戶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東、董事或聯繫人。
證監表示,有一宗個案,某資產管理公司的董事,亦是該資產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所投資的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或行政總裁。證監指,個案的作業方式的性質和實際的商業成分令人質疑,並可能隱瞞了在上市公司的持股量。
在一個個案中,當某基金在未能應付就槓桿式股票交易產生的追繳保證金通知時,便由資產管理公司的其他基金安排作出貸款。這可能損害借出基金的投資者的利益,尤其是當借出基金亦需要現金以履行尚未履行的贖回要求,而借入基金償還無抵押貸款的能力亦成疑時。在同一個案中,與資產管理公司有關的人員以極高的一次性融資收費向借入基金提供貸款。
在另一個個案,與一家資產管理公司有關的一名基金投資者獲提供優惠待遇,獲准在基金價格下跌前贖回所持有的股份,從而減少他本人的投資損失。
多投資細價並關連公司
另外,證監會在監察過程中發現多個持倉集中,並重點投資於流動性低的股票及/或由較小型但互有關連的上市公司組成的網絡所發行的股票(“互有關連的股票”)的基金及委託帳戶。尤其是,該等資產管理公司的部分基金和委託帳戶的持股量佔若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接近5%或以上。在該等集中的投資組合中,當相關投資出現價格下跌時,損失便會擴大。此外,那些資產管理公司並沒設有合適及有效的風險管理政策,以處理該等集中及流動性風險。流動性低的股票在價格下跌時帶來的不利影響會因使用槓桿而加劇。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表示,假如私人基金或委託帳戶被發現用作為不當活動提供資金或藉以隱瞞這類活動並令投資者利益受損,證監會將會毫不猶疑地採取行動。“特別是,資產管理公司不應對其客戶建議的可疑安排及交易視若無睹,並應避免捲入任何市場失當行為或其他不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