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3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廣東省政府2日再次公布了一批撤銷的行政許可事項,共達50項。
據公布的文件顯示,香港、澳門律師擔任內地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的核準,原由省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現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取消此項業務的審批,改為備案管理。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對此項業務的管理,將通過備案信息抽查管理。
高等學校副教授評審權審批,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現在取消審批後,由高校自主開展該項職稱評審,並通過公開申報材料與評審結果、開展隨機抽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核準,原由市縣級教育局審批管理,取消審批後,實行事後備案管理。教育行政部門將在每年定期公布經批準的民辦學校名錄,通過抽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等方式監管。
另外,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準、食鹽的零售與運輸、成立中小學校的章程等業務,自即日起無須主管部門審批,而實施備案與事後監管制度。同時,廣東省的價格、公安、稅務、工商、金融等部門將協同合作,共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提高事後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