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3日電 香港媒體3日報道,香港1名7旬老翁早前在小西灣海濱花園跌倒,法庭3日頒下判詞,裁定康文署於事件中有疏忽,需向老翁賠償逾33萬港元。
案情指,76歲老翁於2011年在小西灣海濱花園一條下坡的步行俓上,被不平的路面絆倒,頭部撞向石礐,導致其前額及左肩嚴重受傷,更在前額留下了10厘米的傷口。老翁認為,步行徑在設計上出現失誤導致他受傷,入稟區域法院向康文署索償。
法庭3日頒下判詞,判康文署需向老翁賠償共332045港元。
法官於判詞中指出,從事主提供的照片可見,路上地磚確實不平,對行人造成可預見的嚴重傷害風險,而康文署職員於庭上作供時,亦未能解釋為何地磚出現不平,法官認為康文署未有確保地磚平均舖好,而路上亦沒有任何警告標示,因此康文署需為意外負上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