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去年八月在元朗山貝河展開代號“銀盾”行動,打擊偷運人蛇行動,期間警方截停了兩輛私家車,並發現有九名非法入境的越南人在內,及後拘捕了四名涉案港男。當中三名被告已承認及被裁定一項串謀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罪成,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十八至五十二個月,餘下一名被告則於較早前審訊被裁定該罪罪名不成立。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鄧翊几於庭外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指本案的嚴重性在於被告有精密的策劃,除牽涉內地運人蛇到港外,更牽涉到海上安全問題。鄧稱為展示警隊打擊偷運人蛇的決心,打擊集團式非法入境活動已納入了一七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之一,鄧重申非法入境活動是非常嚴重的有組織罪行,強調警方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犯罪行為,務求令香港成為世界上最安全及穩定的社會。
三名入罪被告依次為五十八歲士多老闆譚文彪、四十三歲裝修工人陳惟恆及五十六歲無業的譚釗明,譚文彪及譚釗明屬親兄弟,二人同承認另一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而譚釗明亦承認一項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在香港境內的旅程罪,至於陳早前承認了醉駕及超載兩罪。
葉佐文法官昨判譚文彪囚五十二個月、陳惟恆及譚釗明則分別被判囚三十八及五十個月。
控方向法庭作加刑申請,指被告於本案中涉及兩個或以上行為,即協助越南人蛇由內地來港及於香港境內的旅程,是一個有策劃及組織的活動,陳惟恆及譚釗明均對加刑表示反對。惟葉官指,陳惟恆及譚釗明於本案中只負責以車輛及舢舨接載人蛇,對其他行為毫不知情,又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協助人蛇從內地前往香港,若控方以此作加刑理由是超越了被告承認的控罪及事實基礎,故拒絕控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