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8日電 香港一名男子為求獲駕駛考試及格,向運輸署考牌主任提供5000港元“利是”,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41歲的被告早前承認控罪,8日經法院裁決,被判囚半年。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4月試圖向運輸署考牌主任行賄,利誘對方讓他在私家車駕駛路試中及格。考牌主任兩度拒絕接受,被告強行將紅包塞在寫字板上,考牌主任打開發現有現金5000港元,隨即指示被告下車,並向上級報告和廉署舉報。
裁判官表示,其行為愚蠢和自私,衝擊考牌制度,若成功行賄,不但對其他考生不公,亦有機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判他入獄半年。
辯方當日求情指,被告想讓家人知道自己可踏出社會,不用再依靠家人,才做出行賄的愚蠢行為,承諾不會再犯。被告家人亦有到庭支持和撰寫求情信,承諾會協助被告重投社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