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7日電 據文匯網記者從特區政府新聞公報獲悉,一名孟加拉籍及一名越南籍非法勞工分別於八月四日及五日在沙田及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個月。
該名孟加拉籍男子年齡為三十七歲。被捕時,他正在九龍灣搬運蔬菜。
另外,入境處調查人員於“曙光行動”中,在深水埗一間食肆內拘捕了一名越南籍女子,年齡為三十七歲。被捕時,她正在從事洗碗工作。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該名女子出示了她的越南護照,及後的調查發現她為非法入境者。同時,她亦涉嫌使用及管有懷疑偽造香港身份證或虛假文書。一名涉嫌聘用該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被捕的兩名非法勞工分別於八月四日及五日在沙田及屯門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分別被判監禁十五個月。此外,該名越南籍女子亦同時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她被判監禁十五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
入境處表示,任何人士使用虛假文書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