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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又犯盜竊欺詐 前女教師囚兩年半

时间:2017-08-09

  香港新聞網8月9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有精神病記錄、曾有欺詐等案底而被判監的前女教師,出獄後數月便重施故技,再向家長自稱是其子女的學校教師,自薦上門補習,又強行補習及索取高額補習費,更曾於補習時在學生家中偷竊現金、手袋等財物。而於應徵時她又向補習社東主隱瞞有案底,其間亦曾偷取載有學生資料的學生登記冊。前女教師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以欺詐手段獲得金錢利益共七罪,昨被判入獄三十個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練錦鴻判刑時,形容三十三歲被告劉靜兒為接近病態的騙徒,其行為不可能持久下去,而當中被告欺騙家長指自己是教師而獲批入屋,更曾乘機在屋內偷竊,已近乎是爆竊,亦違反家長及學童的信任;而被告被捕後仍不知收斂,又在保釋期間再犯案,當中亦有一定的計畫及鋪排。

  練官又指法庭雖同情被告處境,但社會上大部分人亦各有壓力,他人會以合法途徑處理,個人困境並非罔顧他人感受及權利的藉口。

  而兩份精神科報告沒有指被告是因病犯案,故法官認為被告不能因其精神病歷而獲減低刑責。

  被告已非首次犯案,分別於二〇一三年及二〇一五年因欺詐和涉假文書案而被判緩刑及監禁。她一犯再犯,法官形容她已用盡了法庭的同情心。

  辯方求情指被告勤奮顧家,中五畢業後日間工作,晚上讀夜校,最終取得教育學院學位,畢業後開始教書;後因弟弟嗜賭欠債,被告兼職補習助弟還債,卻影響了正職而被要求離職,而被告其後曾從事超市工作等,工時可長達十七小時,更在幫家人還債等多方壓力下終引致精神病發,有幻聽、曾因企圖跳樓自殺而需入住精神病院,又因服藥後不能工作賺錢而自行停藥。

  辯方形容被告是由一片光明走到另一極端,而被告現時已決定不再替弟弟還債,以望能解決到惡性循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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