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0日電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 30歲魚場少東江健鋒去年10月20日與朋友在尖沙嘴亞士厘道的酒吧消遣後,疑醉酒爬上同行友人駕駛的私家車車頭,司機當時加速及急煞車,令江被拋至地上,江頭部重創並於兩日後不治。肇事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移動或干擾涉及死亡嚴重意外的車輛兩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5個月及停牌5年。
練錦鴻暫委法官判刑指,24歲被告巫昌穎已婚,並已育有兩名子女,得悉被告家人對本案關心及給予被告支持,而其家人於本案發生後亦感壓力大。練官又指今次悲劇是源自朋輩間開的玩笑,被告不是有心害人,但最終亦令致一名年輕人身亡,被告需對自己的過錯負責任,更強調汽車不是玩具,不當駕駛會被嚴懲,需判以具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