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15日電 警方凌晨拘捕聲稱被人擄走和毆打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指他涉嫌誤導警務人員。
《明報》社評指,整宗案件令人大惑不解之處實在太多,必須先弄清疑團,不應輕率將事件,扯上一地兩檢來討論。林子健案觸動港人神經,折射政治撕裂,然而亦是一個好機會,考驗社會的理智冷靜程度。儘管存在煽動性的政治炒作,可是社會整體並未出現躁動和情緒化反應,證明一般市民有足夠政治智慧,冷靜判斷。如果有人以為,可以利用市民恐懼之心來政治操作,未免低估了市民智慧。
葵涌舊式工廠大廈劏房火災奪三命。
《星島日報》社論指,今次工廠劏房奪命火,再度凸顯了工廈劏房的危險性,早前淘大工業邨迷你倉奪命火,亦險蔓延至樓上劏房單位。無論是住宅還是工業樓宇劏房和天台屋,大部份都是非法改裝或僭建,有種種安全及環境問題,並非宜居之地。現時取締非法劏房阻嚇力不足,罰款遠不及鋌而走險可牟取的暴利。不過,就算當局大力取締,業主俯首聽從,過去的幾宗取締經驗卻顯示,業主要中止租約,租客卻叫苦連天,為棲身問題煩惱。今天劏房問題較為棘手,主因是輪候公屋時間,已經重上四點七年的歷史高位。有地產界意見認為,政府與發展商磋商農地改住宅的補價時,可以取折衷之道,規定發展商要撥出部份土地興建公屋。這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經濟日報》社評指,政府未能興建更多公屋,讓劏房戶基層上樓前,劏房恐屬必要之惡,政府既知劏房問題所在,若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未汲取血的教訓,港府須制定針對劏房的全面政策,即要有效巡查,亦要在未能徹底解決問題前,先解決劏房的潛在安全隱患,包括強制業主加建消防設施;如灑水系統、滅火筒和改善走火通道。這與運房局局長陳帆提出符合安全和衞生標準的社企劏房同出一轍。此外,業主在改裝、出租劏房上更應有良心,必須合乎安全標準,不要為圖利而罔顧人命,否則既可能身陷囹圄,更將終身背負人命責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