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14日電 據香港媒體14日報道,香港一家資訊科技公司的女經理今年2月與3名男同事匯報工作時,遭男上司打斷並問:“你現在那個東西怎麼樣啊?是不是性交轉運啊?”對此,她深感被冒犯,向主管投訴但未予受理。日前,她入稟區域法院向男上司、主管及公司,指控3人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索償19.7萬元(港幣,下同)。
據了解,原告黃小姐於今年1月也被同一男上司李先生在午飯飯局中詢問,是否為其前老板的情婦,她隨即表示不是,並感到被侮辱。
一個月後,在會議期間,李先生打斷其匯報,并問是否“性交轉運”的言辭,黃小姐認為該話語不道德、性主導及與工作無關,也感到受冒犯和震驚。
同時,她指出,另一被告、其前主管Hung沒有立即在會議中阻止及澄清事件等,只保持沉默;而前公司也沒有建立一套防止性騷擾的政策,也沒有助她處理性騷擾問題,以及處理她被性騷擾的投訴。故她認為上述3方均有責任。
黃小姐還表示,過往有抑鬱症,原以已經穩定下來,但因為被性騷擾緣故而情況惡化,需要看醫生及服藥,並再次陷入抑鬱及失眠等心理病,甚至自殺。因此向3位被告追討賠償,包括情感傷害賠償、懲罰性賠償及薪金損失,合共19.76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