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21日電 反對派昨發起遊行,要求釋放16名因參與暴力佔領和冲擊立法會大樓,以及政總東翼前地而被依法判囚的罪犯,有人還稱此為“政治打壓”、“迫害”云云。《香港商報》認為,這完全是罔顧事實,顛倒是非,乃抹黑法庭判決,歪曲法庭觀點,極其不尊重法治的行為,性質十分惡劣及嚴重。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違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天經地義。法庭根據事實,依法就16人犯的罪行作出裁決,且在判辭中明確解釋為何界定有暴力,以及判監理據,凸顯了專業獨立和公正;而反對派卻憑一己之好惡,便污蔑法院是“向壓力屈服”,質疑有“政治考慮”,并制造輿論,企圖以政治立場干擾法律公正,助違法者逃避刑責,絕對是輸打贏要,更是對法治的嚴重貶損。
法庭認為16人有必要改判即時監禁,理據已經說得很清楚。法官表明,本港法律賦予市民基本自由,但絕不能以行使這些權利作為犯法的藉口,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導致社會陷入混亂狀態;又指今次屬案情嚴重罪行,是涉及暴力的大規模非法集結,所以在確保公共秩序上,判刑必須具備阻嚇,監禁是合適刑期。事實上,到了今日,一徏主使佔領的人,仍然不反思、不反省、不後悔,不認錯,聲稱會承擔法律責任,一副“無畏無懼”的樣子,既然如此,面對法律制裁,被監禁也算是求監得監了,又何必裝出“含冤受屈”的姿態,歸咎於莫須有的“政治打壓”和“司法不公”,這不是虛偽是什麼?
其實,反對派為16人打抱不平,是搞錯了對象,真正害這些年輕人坐牢的,不是法庭的判決,而是那些一再向青年人灌輸“公民抗命無罪”、“不守法絕對不等於不尊重法治”等歪理謬論,煽惑他人違法的人,是他們使部分年輕人被誤導,以為“暴亂有理”才是政治正確,最終前程盡毀。
悲哀的是,在背後煽動、鼓勵他人犯法的,很多竟是來自法律界的政客,教法律的大學教授等,這些人對法律不是不懂,每天都將“法治”挂在嘴邊,為什麼卻會有如此矛盾的反應?答案很清楚,因為在他們眼里,法律不過是為了達其政治目的和個人私利的一個藉口,需要時可以毫不猶豫地違反法律條文、法治精神或道德標準。對他們來說,“法治”只是一個可以利用的口號,而非應恪守的原則。本港一段時間以來,“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法治精神”的違法暴力行為一再發生,罪魁禍首正是這些反對派頭面人物。反對派不服判決,不找正主,反而摻雜政治理由攻擊香港獨立司法制度,對相關法理及事實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無疑是雙重標準,且損害法治。
現在更有咄咄怪事,在香港法院判決前,竟有美國政客跳出來提早施壓,咬定判處監禁就是“政治迫害”,一些西方媒體也指指點點,反對派則拿着鸡毛當令箭,公然尋求外界干預香港司法,可見他們將香港司法獨立置於何地!對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只是空口說白話。真正愛護香港的人真應高度警惕,必須堅守法治和司法獨立的一方净土,這對香港極為關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