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25日電 《人民日報(海外版)》25日在該報頭版“望海樓”專欄,刊發了該報高級編輯吳亞明題為《香港法治精神不容褻瀆》的文章。文章強調,法治精神是香港社會最重要的核心價值之一,不容褻瀆。
香港高等法院今年8月17日依法制裁 “佔中”分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分別判決即時監禁6個月、8個月和7個月。文章指,香港社會對此廣泛認同,認為此舉撥亂反正,彰顯了法治公義。然而,反對派以此攻擊香港司法,把律政司的檢控、法庭的判決誣蔑為“政治檢控”“政治審判”,嚴重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
文章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違法必須受到應有的制裁。對於任何損害香港法治的言行,必須人人共討之。黃之鋒3人被定罪和判刑,完全是因為他們觸犯了法律,而不是因為什麼政治主張。此案由檢控至上訴庭處理刑罰覆核,每個階段都嚴格依據法律進行,法律觀點清晰明確,完全符合程序公義。
文章強調,香港事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外部勢力置喙。對於外部勢力的惡劣行徑,香港各界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事實將證明,任何反中亂港的圖謀絕不會得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