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26日電 據香港媒體26日報道,香港一小食店職員因無家可歸,獲其老闆收留後,乘機偷走老闆放在家中的23萬元(港幣,下同)現金。該職員26日承認一項盜竊罪,還押候判。裁判官斥被告“忘恩負義”。
案情指出,被告周浩軒於2013年起,在事主經營的小食店工作,並因無家可歸而居於事主家中。其後他於2015年7月辭職,但仍繼續獲事主收留。2015年11月初,事主發現背包里的23萬元現金不翼而飛,周浩軒也逃之夭夭,失去聯絡。
事後,雖被告兩次寫信向事主交代會還錢,但并未兌現承諾,事主遂報警處理。
2016年1月,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心而犯案,並稱他在賭博中輸光了涉案的23萬元。被告獲准擔保外出後,沒有如期到警署報到,直至2017年8月再度被捕。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是初犯,他也一直有承諾要歸還款項,案發後曾任倉務員,但月收入僅1萬元,無力償還款項。裁判官回應稱,被告說會還款只是“空口說白話”,毫無誠信,又稱“忘恩負義,我都不知道怎麼形容這個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