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8月30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從反對派發動“佔中”,再發展到鼓吹“香港自決”、“港獨”、“跳出基本法的框框”、“違法達義”,最後發展到“旺角暴亂”,他們的政治能量已經消耗殆盡。激進立場已令大多數香港居民無法接納,令反對派的的隊伍越來越小。反對派哀嘆,他們將來的議席越來越少了,“爭取民主”高潮已經過去了,接踵而來的是面對法律制裁,既失去了政治明星,更失去選票。
讓反對派嚴重脫離群衆的是戴耀廷,他利用香港大學的資源,將港大的某些部門,變成了反對“一國兩制”的理論研究中心和策略制定中心。戴耀廷首先制訂了“核爆”策略,就是所謂的“佔中”。初時說“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實際上,當戴耀廷在政府總部外的集會上宣布提前“佔中”開始,反對派就採取了群衆衝擊警察糾察綫的方法,非法佔領,出現了暴力言行。一些非法“佔中”者,戴上頭盔製造盾牌,圍堵政府總部,不准警察運送膳食進入、阻撓公務員上班,也阻撓了廣大居民自由活動以及商戶營業的自由,難道這不是暴力行為所造成的?從這時候起,市民就對他們說“不”,社會也就開始撕裂了。
這已經不是意識形態和政治主張的不同,而是一部分人騎在另一部分人的頭上,剝奪他們的權利和自由。這種手段,怎能叫做“民主”?戴耀廷鼓吹的“佔中”,實際上得到了反對派的全力支持。反對派明明知道是犯法行為,所以後退一步,讓“學聯”和“學民”在名義上當領袖,實際上所有的計謀,所有的後勤供應,都是反對派和外國勢力所策劃的。
激進路綫的特點就是反社會、反國家,踐踏所有社會權利和利益。這必然導致孤家寡人,成為極少數激進主義者。“違法達義”的意思是相當清晰的,就是鼓勵青少年犯罪,然後說他們的動機是崇高的,反對“一國兩制”的。所以,怎樣破壞社會秩序,怎樣損害其他公民的人權和自由,都是“達義”;做犯法的事,歪曲為正在為社會做好事。這種歪風邪氣,對香港的社會穩定和市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和損害。正因為如此,越來越多人不贊同反對派的激進做法。
到了今年,反對派不斷發動游行示威,但參加的人數大幅度減少。他們反對律政司司長司法覆核,反對“獨派”的議員被剝奪資格,最多一次的集會人數,不過為兩萬兩千人。平時的游行集會,只有五百到八百人。這說明什麼?說明了人心思變,市民發現,原來“民主”可以不講道理、也可以不顧後果,走到最極端的方向。香港人開始表態,我們不要這一種劣質民主。部分“泛民”開始思考,是否走錯了路?所以有一些中間派從反對派的陣營衝了出來,組成自己的陣綫。正因為如此,反對派發覺自己挑戰法制,面對著被審判被判刑的困局,沒有年輕人再肯甘心情願去為其做火中取栗的貓爪子。梁游喪失議員資格,還要付出巨額訴訟費,面臨破產,反對派則過河抽板,也不再理會他們了。他們只能宣布不會再參加補選,更承認當初“錯估形勢”。
游蕙禎和梁頌恆的沉淪和後悔,說明激進主義必然走入死胡同。但是,台灣勢力仍然在香港推波助瀾,企圖利用法院的審判、黃之鋒的判處刑罰,製造出“激進烈士”的模範形象,煽動青少年仿效街頭暴力鬥爭。於是大力吹捧黃之鋒“不怕坐監”的形象,准備把他捧為諾貝爾和平獎的候選人。這可以說是孤注一擲,這種宣傳適得其反。廣大市民和青少年都看到,黃之鋒以坐監收場,不值得學習。他讀到大學了,但是文化程度卻沒跟上,錯別字連篇。可以說是:求學時期搞搞震,不學無術徒傷悲。他的父母支持他不讀書,也要上街搞暴力行動,可以說是放縱兒子,最後是害了兒子。年輕人如果學了黃之鋒,讀書不成“三大害”,今後的下半生一定坎坷潦倒。其實,無論是戴耀廷或黃之鋒,都扮演了七百萬香港人的反面教材。原來的確有一些人,不斷地宣傳“違法達義”,讓年輕人當炮灰,自己的子女則永遠不會上街,躲在非常舒適的安樂窩,永遠不會參加“違法達義”的活動。
戴耀廷和黃之鋒表面上說是“公民抗命”,聲稱將來會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市民發現,有些人說一套做一套,最害怕法律制裁的正正是他們自己。衝擊“佔領”政府廣場,結果導致多人受傷,都可以不認罪,還把自己打扮成“政治犯”。這些虛偽的做法,充分暴露了激進勢力漠視他人的權利和安全,漠視社會的秩序,漠視他人的安全,做了壞事卻千方百計抵賴,香港人已經看得清清楚楚。一老一少,可謂一對“活寶貝”,演繹了什麼叫做狡詐,什麼叫做藐視法律,什麼叫做幹預司法公正。“違法達義”,這個“義”,其實就是境外勢力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政治目標。黃之鋒得到美國的吹捧,戴耀廷得到外國勢力源源不絕的支持,絕非偶然,他們鼓吹激進路綫圖,已讓反對派走到窮途末路。
既然非法“佔中”也失敗了,難道其他手段還能達到目的嗎?
(來源:香港大公報,作者:陳光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