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0日電 (筆燕)香港投資基金公會(下稱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於20日表示,基金公會就優化強積金制度事宜,已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下稱積金局)提出申請,將深圳交易所與上海交易所,納入積金局的相關核准名單,令強積金供款人可以買賣內地投資產品,現正在審批階段。
當天,基金公會舉行記者會,就優化強積金制度提出建議。
據悉,香港特區政府自2000年正式推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簡稱強積金。所有18至65歲的就業人口,必須加入私人託管的強制性供款計劃,僱主與僱員各以僱員有關入息的5%進行供款,旨協助日漸老化的就業人口,為退休生活作儲蓄準備。
基金公會退休金委員會主席陸劍平表示,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已實行16年,投資市場已經出現變化。他認為,現在香港與內地投資市場逐漸融合,有必要檢討現行強積金制度的投資限制和範圍。基金公會建議將深圳交易所、上海交易所和內地的中央證券託管機構,納入積金局的相關核准名單,令供款人可以買賣內地投資產品。
黃王慈明指,基金公會已將深圳及上海交易所的有關申請資料遞交積金局,現正進行審批。
另外,基金公會亦建議政府提高現時強積金的供款比率。陸劍平表示,香港人越來越長壽,退休年數比以前更長,然而現在強積金供款比例僅10%,或未能滿足退休需要,故建議分階段提升或以收入差別,調整強積金供款比例。
陸劍平續指,現時有四分一強積金供款屬自願性供款,每年涉及約70億港元。他認為政府可透過稅務寬免和政策支援,鼓勵公眾自願進行額外供款,甚至提升強積金供款比率,保障退休生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