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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香港報章社評

时间:2017-09-14

  香港新聞網9月13日電 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地政總署處理違規和佔用官地行事散漫。

  《明報》社評指,私人地主非法霸佔官地的問題,一直備受詬病,今次個案恐怕只屬冰山一角,雖然今年初地政總署推出新措施,打擊非法佔用官地,然而執行成效仍然有待觀察。地政總署必須拿出決心,處理霸佔官地積壓個案,訂出合理時間表,不應拖拖拉拉。地政總署屢成審計署和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對象,近年雖有改革之意,不過沉痾難治,長期積累下來的大堆問題,仍待撥亂反正。今次公署披露的離譜個案,再次說明地政總署必須痛改前非,大刀闊斧改革積弊。

  《文匯報》社評指,申訴專員公署昨公佈主動調查結果,批評地政總署行事散漫,對一間興建在農地上的村屋,違規及佔用政府土地超過20年才“釘契”,對放肆的規違行為知情而不作為。 另外又批評康文署圖書館每年用過億元去購買新書,同時間又每年將數以十萬計註銷的書籍,在沒有清晰標準下當廢紙回收處理,造成浪費。這些調查結果,反映出部分政府部門長期懶政,便宜行事的作風。涉事部門並沒有積極解決問題,改進工作,而是敷衍了事、得過且過,這種官僚主義和怠惰態度必須革除。政府對此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問責,追究涉事官員的責任,根除不作為的懶政風氣,加強為市民服務的精神,進一步提升管治水平和效率。

  言論自由不能逾越法律道德界線。

  《香港商報》社評認為,鼓吹“港獨”,顯然已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界線,明顯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原則。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不單是歷史事實,也是法律規定。簡單打個比喻,就可凸顯問題所在:眾所周知,殺人是犯法的,那麼公然提出“我要殺人”,又是否言論自由所容許呢?提倡“港獨”的情況同出一轍。當然,對於殺人這個議題,里面許多內容都是可以討論的;但這卻不等於說,鼓吹殺人並無任何問題。而事實上,環顧世界,不論鼓吹納粹抑或是反猶太的言論,同樣都被法律禁止,充分證明言論自由不是無限和絕對,背後都有規矩須要遵守。以為高舉言論自由的旗幟,就能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顯然是一個錯誤主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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