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香港新闻

遊港期間為客紋身 兩台灣刺青師緩刑

时间:2017-09-16

  香港新聞網9月1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屢奪世界冠軍的兩名台灣刺青師來港旅遊時,於銅鑼灣刺青店替兩位顧客紋身,被入境處起訴二人各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兩人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指二人是國際知名刺青師,來港旅遊時只是順道為舊客紋身,裁判官亦考慮到兩名被告並不是主動來港求職,故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控罪指同樣三十二歲的被告陳易鴻及蔣孟儒於八月二十一日以旅客身分訪港,獲批逗留至下月二十日,期間不可接受有薪或無薪工作,但兩人卻於八月二十四日進行紋身工作。

  案情指,二人來港旅遊期間,在銅鑼灣謝斐道的“墨跡刺青”紋身店為顧客紋身。入境處人員當時假扮顧客進入店鋪,陳正為涉案男顧客的右腳紋身,而蔣則為另一女顧客的左臂紋身,及後入境處人員檢查證件時,發現陳、蔣皆以旅客身分到港,當場拘捕二人。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在國際比賽屢次獲獎,而且同是知名的紋身師及國際紋身展覽的評審,二人已婚,各育有一女,今次來港主要是為了陳的三歲女兒慶生,並到迪士尼樂園遊玩,因此,二人到港只是為了旅遊,對非法工作的行為表示抱歉,他們其後呈上求情信請求輕判,承諾不會再犯。

  辯方續指,案中男顧客在台灣已完成部分紋身,並曾繳付一萬元台幣,故於案發當日,陳只為完成剩下的紋身部分;而蔣則認識女顧客五年,今次為維持與客人的關係,才決定來港時順道為她提供紋身服務,女顧客亦提出支付二千元及贈送迪士尼門票作為報酬。

  裁判官黃士翔判刑時指,一般非法黑工須即時判囚,但鑑於兩名被告非主動來港找工作,而且只為舊顧客紋身,今次情況特殊,故判以緩刑。

  • 上一篇:"社會房屋"供逾300單位 下周公布詳情
  • 下一篇:男同志捐血放寬 須1年禁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