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9月19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下稱“新聞處”)19日推出新安排,容許合資格的純網上運作媒體(純網媒)進場採訪政府記者會及傳媒活動。
新聞處表示,一般而言,純網媒如屬真正的大眾新聞傳媒機構,並定期採訪及向公眾報道原創新聞為主,便可申請成為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以收取政府發出的新聞稿及採訪通知。
新聞處表示,為識別作為真正大眾新聞傳媒機構的純網媒,申請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包括提交在申請前3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5日更新其新聞平台;最少有1名編輯和1名記者;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268章)註冊。
新聞處強調,會在新安排運作約6個月後作出檢討。此外,若傳媒代表在政府活動場地進行非採訪活動、作出不當行為(例如使用粗言穢語、擾亂活動秩序或進行示威),政府可能會暫停或撤銷該傳媒機構的進場採訪資格,以確保其他媒體的採訪不會受干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