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1日電 香港一名建築地盤工人早前在大嶼山偏僻處,與狗隻進行“人獸交”,他被捕獲准保釋後又襲擊一名攝影記者。他早前承認了一項獸交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7個月。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當天早上,58歲男被告鍾連輝由囚車押送到法院聽取判刑。案情指,他在今年2月1日與一雌性狗隻性交,有關案件2月10日在法院提堂後,被告於法院門外揮拳襲擊一名攝影記者,導致對方受傷。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與狗隻進行“人獸交”是受酒精影響,當時“聽到女性聲音”故作出此行為,事後感到後悔。襲擊攝影記者是因一時衝動和失控,公開向該名記者道歉。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案情嚴重,近年虐待動物案件趨向增加。判處被告獸交罪監禁6個月,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則判監1個月;兩項刑期分期執行,被告要入獄7個月。(完)